湘潭紧急通告_湘潭今天最新通知
1.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100人公告
2.湘潭大学录取通知书发放进度
3.湘潭市2022年成人高考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4.湘潭市关于统一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通告
5.湖南湘潭9月18日油价调整通告湘潭今日汽油价格
6.湘潭关于协同株洲市加强人员往来管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16年湘潭大学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到,通知书查询发放时间
各个省市区、各个批次的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不一样,从本月15日前后到8月底一直在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一批(提前批、一本)已经或就要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在15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批(二本)16日前后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在21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批(三本)21日前后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在27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高职高专(包括)专科要到本月底下月初才能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在下个月就能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有的要到中下旬才能发放通知书。
1、2016年高考本科一批招生的录取通知书已经在本月中旬陆续发放。
2、2016年高考录取工作从7月初开始,高考录取要按照批次顺序依次进行,首先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最后高职高专批。高考录取结果会随着每个批次的录取结束随时公布,考生随时可以按照自己的报考批次录取时间到当地的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录取结果。投档分数及录取分数线会在投档及录取结束后公布。
3、录取结果公布后,被录取考生要时刻保持预留电话的畅通,录取通知书会陆续发放到考生手中。高考每个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教育考试院会公布缺额学校征集计划,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或降分征集志愿,报考没有招够人数的缺额学校。准确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考试院官网会公布。
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100人公告
根据我的了解,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领取时间一般是在毕业典礼后的一个月左右。具体时间可以咨询学院的教务处或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他们会及时通知毕业生领取毕业证的时间和地点。
我给出这个答案的原因是,不同学校毕业证领取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此外,毕业典礼后一个月左右是比较常见的毕业证领取时间,但也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有所变动,所以建议及时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如果毕业证的领取时间已经过了,而自己还没有领取到,可以先联系学校的教务处或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情况,并提供自己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学生证、身份证、缴费证明等,以便他们帮助查询并解决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也可以向学校的相关部门咨询或者求助。
湘潭大学录取通知书发放进度
速看!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2022年工作人员了,公告计划招聘、选调工作人员100名,公开的招聘条件详见下面的公告内容,下面就跟随我的步伐一起来看看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100人公告吧!
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公告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2022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公开选调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名,选调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2)。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查询相关信息。
二、公开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市(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2个选调岗位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职务或新晋升职级未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公开招聘、公开选调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大学生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
4.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市人社局认定。
6.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
7.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公开选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公开招聘、公开选调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报考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考时间
2022年8月27日9:00至9月1日17:00。报考者登录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不收费。准考证由考生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00至9月17日8∶30。
(二)报考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行承担。
(三)公开选调的网上资格初审
公开选调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9:00至9月2日17:00。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由选调单位进行通知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未通过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9月5日8:00至17: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可在网上自行下载)为准。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不进行笔试。
(二)笔试时间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9月17日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9月17日10:00-12:00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公开招聘、公开选调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相应考试所有实际参考两科考生的平均分,未达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现场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选调资格。
(一)公开招聘岗位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等另行公告。
公开选调岗位报名时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等另行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公开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公开选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内容。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具体应提交的材料见现场资格审查公告。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选调岗位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递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三)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实际参加面谈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谈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开招聘中湘潭市福利院的医生、康复师岗位;湘潭市殡仪馆的殡葬服务岗位;湘潭市博物馆的文物保护利用1、文物保护利用2岗位;湘潭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流调岗位;湘潭日报社的新闻采编、新媒体我、摄影摄像岗位;湘潭电视中心的大型活动晚会主持人1、大型活动晚会主持人2岗位;湘潭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的制作人员岗位等12个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公开选调中湘潭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的副主任(管理7级)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的面试采取面谈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九、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2.面试成绩合成
(1)只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的岗位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卫生检验师岗位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面谈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进行排名。
十、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人员不符合事业单位流动调配规定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公开招聘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聘用程序。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选调人员,不予聘用、选调。根据空缺名额,经招聘、选调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以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调动
(一)确定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
(二)公示
对拟聘用和拟选调人员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和拟选调人员,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十二、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关注湘潭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和《刑法》。
十三、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731-58626298(公开招聘)
0731-58267027(公开选调)
(二)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1-58568994
(三)举报监督电话:0731-5823675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
1.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x
2.202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x
3.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8日
湘潭市2022年成人高考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各个省市区、各个批次的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不一样,从本月15日前后到8月底一直在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一批(提前批、一本)已经或就要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从现在到20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批(二本)20日前后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在25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批(三本)26日前后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在30日前后就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高职高专(包括)专科要到本月底下月初才能开始录取,正常情况下应该在下个月就能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有的要到中下旬才能发放通知书。
通知书一般通过邮局的EMS特快专递邮递到你在填报志愿时预留的通讯地址。
湘潭市关于统一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通告
湘潭市2022年成人高考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需要,在2022年10月30日发布的的基础上,补充公告如下:
1、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正在隔离期间的考生,必须报备才能申请参考,考生必须在11月2日-3日上班时间致电0731-55588806进行报备登记。已经报备登记的红码考生或正在隔离的考生统一在指定的集中隔离酒店考点参考,其转运与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要求报备的考生,影响正常参考,责任考生自负。
2、考生须再次确认本人成人高考报名注册时的手机号码畅通,确保在考前或考试期间有关重要事项能及时通知到您,并能正常接收我们向您发送的短信通知。
3、再次提醒:所有考生要在考试开始前完成在湘三天两次核酸检测。
4、考生要随时关注自己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在完全落实相关防疫要求且无涉疫风险的前提下,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改码申请。改码申请电话为12320、96320,也可通过“健康320”的微信公众号和APP提交改码申请。考生考前如发现变码,要及时与考点联系。
5、留足赴考时间。为避免考生扎堆或延误入场,考点将于上午7:40、下午13:10时开始允许考生进入考点的指定区域,到规定时间再进入考室。
6、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扫描“湖南省场所码”,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填写完整的《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14天健康监测表》,经工作人员核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7、对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但不能安排在常规考场参考的考生,我们将根据对考生摸底调查的情况,分类安排具体考点。
湘潭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湘潭市2022年成人高考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湖南湘潭9月18日油价调整通告湘潭今日汽油价格
为方便广大参保群众享受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切实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便民、惠民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决定于2021年11月启动全市养老保险待遇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市2021年11月1日以后,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种险种之一的待遇领取手续的参保人员,其养老保险待遇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不再通过非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
二、已领取社会保障卡但未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前往本人社保待遇发放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变更为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三、未申办、丢失或损坏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就近选择社会保障卡发放银行即时制卡网点申领、补办或更换社会保障卡并激活。再由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社保待遇发放经办机构变更为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四、对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由直系亲属携本人及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发卡银行网点申请银行上门提供申办、激活等服务。再由直系亲属携本人及参保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社保待遇发放机构变更为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逾期未办理的,将影响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
咨询电话:12333
湘潭关于协同株洲市加强人员往来管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1年9月18日
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_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的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以信息稿形式通知如下:__
一、汽、柴油零售仍实行最高价格管理,汽油、柴油每吨分别上调90元和85元,非标准品价格按品质比率规定相应调整,我省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__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调整。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具体在执行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对零售企业全省统一扣减每吨300元;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执行。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零售企业和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分别不少于300元和4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对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在300元的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__
三、调整后的汽、柴油价格自2021年9月18日24时起执行。__
四、中石油、中石化湖南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的调运衔接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__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__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2022年11月1日株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株洲主城区及攸县城区11月2—4日实行3天静默管理。为协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严防疫情输入,现就我市加强人员往来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目前在株的湘潭籍人员必须遵守当地防控规定。严格执行株洲市静默管理相关规定,在离株管控措施未解除前不得返潭;确需返潭人员,根据株疫防指告〔2022〕7号要求,须提前报告所在单位或目的地所在社区同意并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在潭人员近期不得前往株洲市主城区及攸县城区。因特殊紧急情形确需前往株洲市城区的人员,必须报所在单位或社区批准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10月23日以来由株洲市主城区及攸县城区来潭人员,即日起居家自我健康监测7天,第1、2、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第3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之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我市与株洲交界的县市区设置交通防控查验点并加强查验管控工作。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公共交通站场和公路出入口的查验管控。
5.我市邻近株洲的乡镇、企事业单位11月2日-4日开展每天一次区域核酸检测。市城区恢复实行三天一检。
6.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暂时放宽对目前居住在株洲市主城区及攸县城区职工的考勤,采取带薪休假等方式引导职工安心在株居家,服从当地疫情防控有关安排。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两地防疫的各项要求。
7.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
本通告自11月2日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原文链接关于协同株洲市加强人员往来管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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